江西省南昌市大法弟子王昕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1年9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大法弟子王昕在南昌市第二劳教所饱受折磨后,于2001年7月2日晚7点左右离开人世。家属说施害者竟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王昕,男,28岁。99年开始真正修炼法轮大法。99年下半年去北京上访被第一次非法关押,不久被放。2000年去外地交流再次被非法关押,同年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到南昌市教养所。

2000年,王昕因抗议劳教所的迫害开始第一次绝食,第一次他就绝了60多天。

2001年5月下旬。劳教所的管教无故打王昕,又不让他炼功。他又开始他第二次的绝食,不久他被强迫送到监狱医院强行的灌食物,输液。就这样一直到7月2日下午3点多,管教通知家属说人快不行了。家属马上赶去把王昕转到省一附院去抢救。

据王昕的家属反映:王昕到医院时其实人已经不行了,只有出气,并无进气。他于当晚7点左右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当时在场的医生说,王昕又没得什么病,要是早来一点就好了。

据王昕的家属说,王昕在劳教所里过着狗都不如的日子。王昕死了,可是那些教养所的邪恶之徒竟然一点责任都没有承担,根本没受到任何的处罚。

南昌市教养二所对大法弟子残忍得难以想象,其手段极其下流,卑鄙,无耻。

责任单位:
南昌市教养二所中队的电话:0791-3892247;0791-380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