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受的迫害和我的严正声明

【明慧网2001年8月4日】我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江泽民假借政府名义迫害和诽谤。于9月27日那天我被马三家镇政府政法委主任满朝顺和党委副书记刘文全非法强行带走,被送到沈阳市大南收容所关押迫害,于10月14日把我放回,在此期间强行索取伙食费每天20元。

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二楼,满屋都是臭虫,把我们20多名大法弟子咬的全身是包,以至溃烂化脓,在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做好人却遭到如此对待实在不公。为此,我于10月26日去北京依法上访,可是到了北京没有找到信访局,我就顺便走到了天安门广场。我看到在升国旗的地方停了一辆公安车,有一名警察在那里站着,我走上前去向警察打声招呼。他没说什么,我问他:现在为什么不让炼法轮功?他没有吱声。我又问:信访局的牌子为什么没有了呢?是不是换地方了?此警察说:要问这个事情上车,我带你去。就这样我被骗到广场公安局。一进门就失去了自由,当时就把我审讯一通,登完记,把我送进一个专门关押好人的大铁笼子里。

这里有上百名无辜受迫害的大法弟子,里面没有座位,不能休息,强忍到天亮。等他们上班后,来了几个沈阳警察,把我们沈阳的大法弟子接走,送到沈阳驻京招待所,把我们关在五楼的一个屋里不准动,等到28号我被邪恶的警察给强行带上了手铐,揪着头发把我们一脚一个踹上车去。那天我们这辆车装了几十名男女大法弟子,手铐把我们的手腕都卡破了。叫他们给松一下都不行,带着手铐直到当天的下半夜。把我们拉到沈阳龙山教养院,手铐整整铐了我们15个小时,至今仍落有疤痕。

到了龙山开始登记,然后警察把我们非法关押在二楼二舍,我记得当时是一个年龄大的赵队长值班。到了天亮,来了五个警察到我们二舍问讯,不问青红皂白先是一顿大嘴巴,然后威胁不准炼功,发现炼功非打即骂,进行体罚,拿电棍电,逼得我们没法,我们开始绝食抗议,看到我们绝食,警察头叫“王政委”的对我们进行折磨,电棍电,在走廊站在靠墙的水暖管道上,把脚插在里边别着,前胸靠墙,两手举起,手心平放,贴在墙上,一站就是五个多小时,如姿势不对就打,用电棍电。就这样把我们折磨了整整两个月,给我定了两年教养,罪名说是“扰乱社会秩序”。对于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就这样对待,能说制定这些政策的当权者不邪恶吗?

我被判教养第一步送到张士教养院新收队,然后分到张士教养院二大队二分队,然后警察欲强制我放弃我对真善忍的信仰,派两个普通劳教看管我,不准乱说乱动,不准多睡觉,每天只能睡二、三个小时的觉,这样整整折磨我三个月。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我学法不深,带着强大的执著心,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我非常后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悟期间所说所做所写全部作废,重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向世人讲清真相,铲除邪恶,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注:我在龙山被非法劳教两个月期间被无理索要人民币1200元,在此期间没钱不准接见。同时,我的家庭也受到迫害,村委会又强行要去3700元,明为去北京接人,无钱就不给地种,不准用电,否则就把我们开的店门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