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因中联办投诉,香港警察逮捕抗议者


【明慧网2001年8月29日】美联社2001年8月27日报导,香港警察星期一透露,由于中联办的两次投诉,他们采取行动,逮捕了十名在办事处外集会的法轮功学员。

警方在该办事处前的人行道上设置警戒线,封锁了星期六逮捕法轮功成员的地点,据称这次逮捕的原因是,他们为声援被关押在中国大陆劳教所的法轮功成员而举行集会期间妨碍了公众。

报道说这十名学员成为在香港首次被逮捕的法轮功成员,而在香港法轮功仍然是合法的。

报导说警方星期六表示他们接到两次投诉,但没有说明投诉来自何方,但一名警方发言人于星期一告诉美联社,这两次投诉均来自中联办。

美联社早先曾提出书面要求,希望中联办就该事件发表意见,但直到星期一傍晚,中联办的官员还没有反应。

警方发言人表示警方在满足公众和集会者的要求之间寻求平衡,然而法轮功学员认为警方的这次行动是在滥用权力。

警方发言人说集会地点根据法律来决定,同时考虑到对公众造成的任何不便。

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表示了不同意见,简先生说:“这次逮捕毫无必要,我们相信警方是受到北京包括中联办的压力之后被迫采取这一行动”。

简先生指控警方使用双重标准,在处理星期六的请愿活动中充当北京当局“职业杀手”,他表示集会活动“非常和平而且只占了很小的空间”。

简先生说:“警方声称我们妨碍公众,却从不问一下他们自己,他们所设置的路障是否在更大的程度上妨碍了公众”。

律政司司长粱爱诗表示在香港的集会和言论自由仍然有保障,只要符合法律不对他人造成不便。

粱女士在星期一告诉记者:“我相信任何遵守法律的人都能享有言论自由,但不应妨碍交通或给他人造成不便”。

被捕的法轮功学员未受指控,于星期六傍晚被释放,他们在星期一继续进行第三日无间断的集会,警察把他们挡在距中联办三十米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