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世现报几例

【明慧网2001年8月22日】(一) 吉林省梨树县第一中学副校长郭峰(男,53岁)诽谤大法,在师生中影响极坏。2001年3月份,为了配合江氏流氓集团制造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愚弄善良的人们,郭峰曾组织在校师生千人签名诬蔑法轮大法。2001年6月6日,郭峰和该校的另一名教师王润东(男,41岁,此人也诽谤法轮大法)两人接受学生家长请客吃饭,晚9点左右,二人吃喝完毕坐人力三轮车回来,在校门口遭遇车祸,被一中客将二人当场撞死。知情的人都说这是破坏大法的报应。善恶有报是天理,很多破坏法轮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已经开始遭恶报。

(二)一位功友听其同事讲其亲眼看到的一件事:8月初的一天,这位同事上街,乘坐的公共汽车上贴有法轮大法真相材料,交警发现后吩咐司机揭下来。司机说:“我不揭我怕遭报,你咋不揭呢?”警察犹豫了一下,也不敢去揭。

一天晚饭后,这位功友在家属区给邻居讲这件事时,被小学生藏某(女)听到了,她接过话说:“我都遭报了,前几天我把楼道里贴的法轮大法材料揭下后,一阵风把门吹开了,把我的牙打掉了。为了治牙都花了不少钱了,我再也不敢揭了。”

(三)吉林工学院体育教研室的墙上喷写上了“法轮大法好”的字样,该教研室副主任杨某吩咐王某把其弄掉,王某没干,又吩咐李某去弄,李某也没干。后来杨某自己亲自动手,还在领导面前表白说:“我把墙上的字弄掉了。”结果杨某一连几天嗓子说不出话来。

吉林省德惠市某单位有一领导,曾参与非法抓捕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致使功友被非法劳教,该功友爱人得了重病。这位领导为保住职位,不但不同情,反而继续刁难和迫害大法弟子,结果这位领导在最近的领导测评中落选(全市只有两人落选,他是倒数第一)。奉劝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要为自己的私利泯灭良心,要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