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轮功学员陈旭涛北京获释

【明慧网2001年8月13日】在北京被扣留一个月的本港法轮功学员陈旭涛,前日获释返港。三十五岁的陈旭涛,上月十二日在北京被公安人员带走,扣押在一个羁留中心。他获当局告之未来五年不可以返内地。

据法新社2001年8月10日香港报道,陈旭涛的母亲(上)星期五(8月10日)结束了她为期三天的营救其子的步行抗议活动。

刘玉玲,58岁,为营救她北京出生的儿子(陈旭涛,35岁),在香港岛完成其最后10公里(6英里)的步行活动,走向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陈旭涛自7月12日被拘捕后下落不明。

刘告诉法新社,“这场呼吁不仅仅是寻求释放我儿子,也是让香港人民知道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刘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她说至今为止她的先生试图探望其子的努力都失败了,据称其子被关押在北京的一所监狱。

20多名法轮功学员陪伴着刘走完了最后的步行里程,在金融中心地区的渣打花园(Chater Garden)集会,表达他们对陈和其他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支持。

她在送交香港中联办的公开信中呼吁北京当局释放她的儿子使他们全家团聚。

刘于星期三在九龙东部开始了营救她儿子的步行活动。

上个星期,她向香港移民局请愿,要求政府协助调查这个案件。

陈于1992年迁居香港,在被北京警察突然逮捕时,他已在中国首都的一家外资企业作技术员有两年时间。警察没有提供任何他被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