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香港法轮功抗议中国禁止法轮功二周年

【明慧网2001年7月26日】法新社2001年7月20日报导,一百五十名法轮功学员于星期五在香港抗议中国(江泽民)政府禁止这一精神运动二周年,并呼吁停止迫害

他们同时敦促香港政府不要追随中国禁止这一运动。

法轮功成员向香港政府递交请愿信前,在市中心政府办公大楼前炼功。

他们打出黄、蓝色的横幅,上面写着“SOS ─ 紧急救援法轮功学员”,他们穿在身上的T恤衫上写着“法轮功向所有人呼吁:帮助制止在中国的虐杀。”

据法轮功说,1999年7月北京取缔了法轮功,并扣上“XX”的帽子。当局逮捕了几百名学员。有250人在警察关押期间死亡,10,000人被判劳教。

香港于1997年回归中国,并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法轮功在香港仍然合法,然而一些政府官员的言论让人担心法轮功在香港也可能会被禁。

法轮功女发言人索菲.肖告诉法新社说,法轮功希望请愿和抗议活动可以说服香港当局“保护特区的法治,并鼓励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不要跟着北京走。”

呼吁信中说,“我们要求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要侵犯香港的自由和民主,不要辜负香港人民对他们的信任,不要将香港变成仅仅是中国的另一个城市,否则违宪和非人道的迫害事件就有可能发生。”

法轮功担心行政长官董建华和其它高级政府官员“毫无根据的”反法轮功言论是禁止该团体的前奏。

上个月,董建华形容法轮功是有组织、有政治目的的“XX”,但是他说现在制定反邪教法还不成熟。

法轮功学员说他们是非暴力的精神运动,不是教派,不应该被禁。

法轮功计划从政府大楼游行到位于香港岛西区的中联办,递交另一封请愿信。

法轮功并将在星期五晚上举行烛光守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