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兴县先于镇大法学员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明慧网2001年7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先于镇政府及派出所不法之徒追随被国际大赦组织评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无法无天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先于镇大法弟子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1.马术会:1999年7月24日因去北京依法上访,被镇不法之徒抓回,被先于镇派出所所长李金福毒打半天后,非法送入拘留所15天,交饭费230元,押回镇政府20多人围着她强迫写“不练功”的保证书。99年再次依法进京上访被押回镇政府,被原先于镇政法书记王凡等人残暴毒打一天一夜,次日又被非法拘留15天转至小韩庄的洗脑班,期间忍饥挨饿、被体罚、强行洗脑、精神摧残,受尽折磨。几乎满身都被不法之徒王凡及手下暴徒打成黑紫色,胳膊上被烟头烫的痕迹一个月未消,眼睛间歇失明。后因集体绝食抗议非人迫害被转回镇政府,继续绝食,再次受尽侮辱、谩骂、毒打。打手们还不肯罢休,向家人勒索3000元,方才允许接回家。

2.马英:1999年7月24日依法进京上访,被抓回镇,被李金福毒打半天后,被非法拘留7天,交饭费230元。1999年9月因和丈夫去北京依法上访,被迫流落在外,王凡之流因找不到马英夫妇,穷凶极恶,将马英母亲残暴毒打昏死过去,两天两夜躺在地上不省人事,遍体鳞伤,全身黑紫,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失明,半年后伤口还流脓淌水。后来马英曾几次被非法拘禁在村政府,被强迫写保证、写揭批材料。2000年因发放真相材料被供出,被镇政府非法拘禁半年,现流离失所,下落不明。

3.荆文武:因散发真相材料被非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曾多次被镇政府暴徒野蛮毒打,被非法抄家、抄书。

4.荆海:2000年因散发真相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多次被毒打。被强迫写保证、罚跪等。1999年9月份无故被非法拘留1个月,因集体绝食抗议被转至镇政府,又被非法拘禁1个月。曾多次在村里被非法关押。

5.李永儒:1999年9月因进京依法上访,被镇政府不法官员押回,残酷毒打一下午后,非法拘留4个月,经家人托人花去4000元(连所谓“罚金”)接回家。2000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禁3个月,强迫其写保证,家人连交罚款带送礼又花去5000元。

6.荆志刚:1999年7月22日以来曾多次被邪恶之徒无故毒打。1999年被无故非法刑拘3个月,并被勒索4000元。2000年因发放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禁3个月,忍饥挨饿100天,被迫交所谓“罚金”3000元,送礼2000元,欠“白条”2000元。

7.马云梅:曾几次被非法关押至村政府,强迫写保证。2000年因救助一大法弟子被先于镇政府非法拘禁3个月,挨饿受冻100天,被逼交罚金3000元,家人送礼2000元,欠“白条”2000元。

8.耿金柱:2000年依法进京上访,被镇政府的不法之徒押回,残暴毒打,扒光衣服,用柳条沾水抽打五天,遍体鳞伤,非法拘禁4个月,吃不饱,还干重活,暴徒还强迫其打其他大法弟子,后被非法罚款4000元。

9.卢玉会、卢桂英、杨金霞、郭凤霞:2000年10月8日依法进京上访,被押回残暴毒打,用“劈柴炖肉”(一种酷刑)、“二锅头”(用酒瓶子打脚外踝子骨的酷刑)、用针扎、揪头发打嘴巴、用8号钢筋条抽、逼脱掉衣服只穿内裤用竹扫帚条抽,四个人的屁股被打成黑紫色,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其中卢桂英的屁股血肉模糊和内裤粘在一起,三个人被非法拘禁15天,每人被非法罚款1万元。后每逢敏感日期都被非法拘禁在村里。

10.郭凤霞:当场被打昏死过去,被非法拘禁半年,现流离失所,下落不明。1999年7月底,因坚持修炼,王凡、李金福、王素英、于秀芹等人诱骗恐吓家人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药物摧残,精神折磨4天。9月份因坚决拒绝所谓的“转化”,遭到李金福、刘华、耿英杰等人毒打,罚跪横立起的砖,又被无故非法拘留13天,转至小韩庄洗脑8天,后又被转至拘留所,集体绝食抗议4天,转镇政府非法关押6天半,镇政府又鼓动家人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进行药物摧残40多天,最后被折磨得不像人样,才被接回。

先于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恶人名单:

1.镇党委书记潘江:先于镇迫害法轮功的总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
2.镇长杜金星:执行者及打人凶手。
3.原政法书记王凡:邪恶的暴徒,残暴的打人凶手。
4.先于镇派出所所长李金福、李爱敏:打人凶手。
5.打人凶手田小南及其妻:为邪恶打人凶手出流氓下流的主意,什么把女学员脱光衣服、撕裆、扯跨、用针扎之类。
6.其他打人凶手:刘培清、马士友、刘华、耿英杰、李宝生、张玉清、张文勇、郭术合、王俊得、黄河、李会芳、梁虎坡等。
7.邪恶迫害者:王素英、牛术华、王中生、李术生、耿志秋、于秀芹、张福云、王二保。

河北省保定地区定兴县先于镇政府电话:0312─6964606先于镇派出所电话:0312─6964372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