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抗洪救灾捐款10万元人民币的大法弟子王继财在狱中受酷刑折磨

【明慧网2001年7月16日】那是1998年夏季,我国某省遭到了大洪水的袭击。大法弟子王继财在电视上看到了国家号召支援抗洪救灾。他主动提出捐款10万元人民币,由本溪邮局邮到抗洪救灾所在地。当本溪邮局收到大法弟子王继财拿出的10万元现金时,对他的举动非常惊讶,感动得服务员一再追问他的姓名和住址。他郑重地告诉服务员:“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服务员主动地把本溪市的记者、录像师找来,一再要求给王继财录像。他当时就拒绝了。他告诉记者: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国家有难、百姓受灾,尽己所能帮助别人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

因为大法的法理告诉我们:修炼人是不求名、不重利的,无私无我地为了别人着想。师父要求我们要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处事先考虑别人。他时时刻刻也是本着“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

他从大法中真正体会到了是宇宙法理挽救了他,从一个自私自利的普通常人,修成了一个能够为了别人着想的修炼人。通过几年的修炼,使他身心巨变。为了能够帮助世人得法,了解大法,能够帮助世人解脱病魔缠身的疾苦,他舍去一切去劝告世人,不要再诽谤大法,诬陷大法,如果一意孤行,那样会把自己送入地狱中。

因为这部大法是衡量宇宙所有生命的一部“天法”,大法造就了宇宙中所有的生命。可是却被人类无端地迫害着。他出于修炼者的伟大慈悲,去劝告世人,挽救世人。却不幸落入警察手中,在本溪威宁教养院警察对他残酷的折磨。用“抻”犯人的方式对他进行残酷的折磨。还要对他进行“洗脑”。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给王继财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这么一个好人,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好人,请问要把他往哪里转化呢?都转化成自私、自利的小人么?为什么对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施行如此残酷的折磨?

天理是最公正的,善恶有报是宇宙的法理,中国辽宁本溪威宁教养院的工作人员,你们如果再这样伤天害理,对好人无端地残酷迫害,等待你们的命运将是可想而知了。

最后我们强烈呼吁世界人权组织,请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尽快来中国了解大法弟子在监狱被迫害的实际情况,让千千万万象王继财这样的好人早日从痛苦的煎熬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