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马三家对大法弟子非人的严重摧残

【明慧网2001年7月1日】从未料想自己的人生岁月会有在劳教所的一段时光。

2000年10月我被送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在遵守劳教所一切管理规定前提下,仅仅是由于保留自己的思想认识问题,便多次被大队长当众辱骂。从到所的第一天起,就被恶人减少睡眠时间,被他们强制“洗脑”,从晚上11点、12点延长到后半夜2点、3点,并伴之以体罚,如:蹲着,时间由晚上加长到白天;蹶着,当我累倒时,暴徒就将我抬起来往地上摔;到队长办公室双臂举平、马步站桩,站不住时暴徒就用指甲掐我神经敏感的部位,这样过了40天。

当这一切都没起到洗脑作用后,队长在11月30日,将我送入四防的屋子里,拳打脚踢之后离开了,于是暴徒开始了对我持续一个多星期的集中折磨。在这一个多星期里,暴徒不分昼夜地对我进行各种姿势的体罚,如果姿势不合乎标准,就用针扎我,用柳条棍抽打双手,使我的一双纤手变成了“熊掌”。当我体力实在支撑不住时,暴徒把我手绑到背后,头、脚按在一起,身体压平,为防止我喊出声,将我嘴堵上,用军大衣将我头蒙上。暴徒还将我的头狠命地往墙上撞,使我头上鼓起了一个个包和粗棱子,墙上溅落粉红色的糊状物。我感到我的颅骨出现了裂缝,天旋地转倒在地上,全身抖动。他们还多次用棍子劈头盖脸地打我,最严重的一次,我感觉右眼睛都被打瞎了,后脑勺有一厘米大小被棍子隆节的地方砸碎,后半身都变成青紫色,肿得邦邦硬,左侧胳膊和腿不能用力触碰。这时已全身伤痛的我仍不被允许睡觉,被继续体罚。在一天半夜我虚脱后,暴徒将我扔入厕所装脏手纸的塑料筐内,后用冷水浇醒,全身湿透的衣服是在12月份的走廊里靠体温热干的。

一天夜里我在别人看管下去厕所,撞见了同室的一大法学员,她看到我半边青黑色肿得与鼻子相平且扭歪了的脸,和同样青黑色肿得被封了的眼睛,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我常被斥责,暴徒警告不许将自己的脸被别人看见。最后,队长在我的手、脚、脖子和嘴施展了一通电棍后,说放弃对我的工作,命令我每天面向墙壁坐着,并允许半夜之后可以在走廊里坐着睡觉了。

当我的面目恢复得不那么可怕时,我带着一只熊猫眼般的眼睛和满身的伤痕被送回室内,这时我已识别不出自己毛巾与牙具的图案!回屋后继续面壁坐着,不许回头。从早上5点半至晚上10点,除上三次厕所外不准动一动,晚上也不准许我洗漱。每天陪伴我的只有尖刻的讥笑、嘲讽和责骂。直到春节前,令人窒息的高压氛围有了松动。虽然还面壁坐着,不允许我说话,但上厕所可按正常规定的时间去了,晚上也允许洗漱了,只是睡眠时间比别人少2个小时。我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只是伤情还在恢复之中,麻木的脚趾是在回屋一个月后逐渐有了属于自己的真实的感觉;右侧头部的两处伤是在2月中旬之后(这时已长达2个半月)才敢接触枕头,至今还常常作痛。

与先于我到马三家的众姐妹相比,那些姐妹遭受了更多的严酷的非人摧残。我想问一声:“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在工作单位,我们忠于职守;在家庭,我们尽职尽责;在社会,我们奉公守法。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修炼了法轮功,而法轮功拯救了多少病残的身躯,唤醒了多少沦丧的良知,弥合了多少离析的家庭。我们并不贪人世间的权力,政府中的几个人为什么如此惧怕我们呢?当我们遭受诽谤、诬陷的时候,我们想到的不是个人的得失,我们舍弃了工作、牺牲了亲情、断送了前程去规劝政府,希望政府能纠正错误。可我们得到的是什么呢?是不断加深的迫害。当权者没有法律可依,就现制定一个法律,哪怕与宪法相违背也视若无睹。对大法弟子的拘押、审理都可不遵守司法规则行事,公然践踏法律的行为得到纵容,变得理所当然。可叹,在高喊依法治国的今天,却上演如此罪恶的一幕!

法轮功修炼者不仅在中国大陆有1亿人,现已遍及世界五大洲,且蓬勃发展。而被独裁者控制的舆论宣传却不加掩饰的颠倒黑白,会令世人做何感想?!自古民心不可违!

我们因为向政府表达真诚的心声而被判了劳教,还有众多的姐妹因不接受洗脑,劳教期限已满却不被释放。我们灿然的青春被深锁在铁窗高墙内;蓝天下的自由已成为一种奢求;家中的亲人在盼望我们回去;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需要我的陪伴。但是为了我们的信仰,无论遭受多大的痛苦,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们都无怨无悔。我们坚信:法正乾坤的一天就要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