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罪行

【明慧网2001年6月27日】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这个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一方面明目张胆地迫害和折磨大法学员(有关此类事实由于明慧网以前有过详细的登载,在此就不赘述),一方面却恬不知耻地大造舆论,妄图掩盖其虚伪、恶毒的害人本质。

争名斗利,干警设法出风头

在当局频繁的举办“在打击法轮功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会”时,为了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它们赤裸裸地授意学员在汇报材料中突出它们的伪善。劳教所六大队的一个姓陈的队长还特别强调:你们要把伊能先教导员(专管迫害法轮功的)作为一个先进典型宣扬出去。还有一次,一个姓刘的队长(管伙食的)当着一个学员的面对另一个学员大声地说:我对这个学员如何如何的关心,花费了多少心血。言外之意暗示学员要把她写进材料里去。后来为了要评先进、争荣誉,干警们为到底突出谁的问题,还闹起了矛盾。由此可见,这些“先进典型”不仅争名夺利,勾心斗角,而且其“先进事迹”也是在她(他)本人的直接授意下,通过欺上瞒下地炮制出笼的,根本就不是她们在电视上标榜的那样“对学员亲如姐妹”。

利欲熏心,干警非法出淫书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被当局司法部吹嘘为“文明执法,感化育人”的“文明劳教所”在暗地里胁迫犯人从事黄色出版物的书页装订工作。劳教所内有刮页子 (即装订书页)车间,所刮的页子(即装订好的书页)尽是一些污秽不堪,非常下流的黄色内容。据知情者透露,这些淫秽出版物完全是何湾干警利欲熏心,和不法书商相互勾结的产物。这些非法印刷品一般是晚上送来,为了让不法书商尽快在第二天早上把书拿走,干警常常强迫所内犯人劳作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更晚。为了私利,干警这样每天配合不法书商制造精神垃圾,这就是当局所宣扬的教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文明单位。在白天,它们是“文明公正”的执法者,在黑暗的夜晚,为了牟取私利,它们竟知法犯法,在国徽的掩盖下干着这种罪恶的勾当。这就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吹捧的“文明劳教所”,这些劳教干部就是它们所宣扬的“先进典型”!

从法律上看,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分子决定》第二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和第六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依照本决定从重处罚:<一>……;<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的。”由此可见,何湾劳教所干警的这种胁迫犯人参与淫秽物品的制作流程,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加以制止。为此我们强烈呼吁:立即停止何湾劳教所内的黄色淫秽物品的装订生产线!对肇事的责任人按法律程序和规定绳之以法!对狱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肆意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严重侵犯公民人权的事件展开法律调查!把这些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大陆大法弟子 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