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公安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敲诈大法弟子钱财

【明慧网2001年6月19日】2000年元月阆中15名法轮功修炼者为了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到北京上访,刚到北京车站,就被阆中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公安截住,不准上访。全体大法弟子被公安押回后刑事拘留,非法拘留半个月后,市政府、公安要每个大法弟子的亲属交5000元至2万元的金额取保候审,有的家中拿不出来钱,公安就强迫其家人四处借钱取人。当所有大法弟子被保出来后,不到半年公安便以莫须有的罪名陆续将所有人员的保证金全部没收。2000年6月,大法弟子彭淑珍向市委反映记者陈勇歪曲事实、诽谤法轮功的失实报导,要求澄清事实,被公安非法抓捕关押,其爱人宋立汉到公安局找人也被非法拘留并被抄家。公安胡天炯、王麒、何光元等人将其所有现金存款全部抄走,强行从银行取走现金一万元,当宋立汉拒绝签字时,遭到公安刘梦华的毒打。2000年10月大法弟子赵德芳、赵映芳被公安认为她们在散发大法资料,公安非法抄家时未发现任何资料,二人被非法抓捕拘留半个月并要家人交罚款5000元至1万元。2000年12月大法弟子赵学英、冉缓德、任玉清、刘兴玉、彭淑珍等人为了证实大法,讲清真相,到北京上访,被公安押回后拘留,要每人交5000元的罚款,交款者不判劳教,未交款者均被判劳教。

  2001年元月,公安非法将20多名法轮功修炼者秘密抓捕拘留,并以办洗脑班为名,强迫大法弟子所在单位每人交所谓学习费1000元(各单位从大法弟子工资中扣取)。大法弟子李玉芳头天被抓进拘留所,第二天公安要其家人交4000元保证金取人,人取回后还强迫其单位交所谓学习费1000元。公安非法抓捕的人中有许多人早就没有炼法轮功,也被莫明其妙的抓进拘留所,强迫每人交1000元学习费才放人。大法弟子达建英、杜子明是市委、市府公务员,抓捕后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劳教1年,也强迫每人交学习费1000元,公安还从杜子明今年1~5月份的工资中强行扣取2000元现金补交去年的所谓保证金。

  公安胡天炯说:“我们就是要从经济上给你们切断,把你们整得没饭吃,直到把你们整死!”在公安的威逼下,许多大法弟子家庭被逼得妻离子散,走投无路,每月仅有100多元的生活费被全部扣掉,衣食无路。

以上事实充份说明邪恶之徒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择手段地敛财,完全是一夥丧失人性的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