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法轮功学员反对的是这场邪恶的镇压

【明慧网2001年6月13日】江泽民当局为进一步加强打击法轮功,近日又把法轮功定位为「反动政治组织和政治势力」,同时发布更严苛的「适用法律」。这是江泽民当局为其残酷镇压法轮功的罪行的掩盖,为其对法轮功的新一轮镇压和有组织的谋杀制造法律依据。这是对中国宪法的亵渎。我们在此重申:法轮功学员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不参与政治,法轮功学员反对的是这场邪恶的镇压。

众所周知,法轮功是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民间修炼。其本身并无任何政治诉求。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 的原则,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 江泽民一夥出于私利,置国家稳定于不顾,近两年来采用种种卑鄙毒辣的手段,挑起“文革”式的群众斗群众,动用大量武警,无辜拘留关押殴打法轮功学员,致使221位学员被迫害折磨致死,千千万万的家庭被害得妻离子散。

近一个月来,又有8名法轮功学员获悉被迫害致死:
6/7/01:沈阳大法弟子王玲被铁西公安分局迫害致死
6/5/01:大法弟子迟玉莲被大连恶警迫害致死
5/30/01:左志刚被石家庄犯罪警察谋杀
5/17/01:河北省张家口市王爱玲被迫害致死
5/15/01:黑龙江省五常市大法弟子高秀凤被迫害致死
5/13/01:大法弟子刘晓玲被肇东市看守所迫害致死
5/11/01: 天津张女士在劳教所猝死
5/5/01: 赵丰年被石家庄正定县二十里铺派出所杀害

在“一言堂”的中国, 这些迫害事实不仅被掩盖起来, 而且还被国家宣传机器歪曲。法轮功学员被打死却算“自杀”。如今,江泽民当局又下令动用「刑法」相关条文,给予揭露散发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以严格处罚,妄想用立法来掩盖其杀人的罪行,并为其进一步加强迫害法轮功学员开创条件。据新华社消息,中国正全力为迫害法轮功制造法律依据而立法,凡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300份以上者可判3至7年徒刑,情节严重则七年以上。

我们呼吁各界人士共同帮助制止江氏集团的这种法西斯行为,帮助制止在中国正发生着的这场有组织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