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学习班”迫害大法弟子的违法事实

【明慧网2001年5月9日】广州市海珠区从2001年4月10日起在广州市洛溪桥脚的何贵荣夫人福利院9楼开始举办第一期非法的“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学习班。期限3个月。声称3个月后仍未转化的,直接送劳教3年。该班班主任是不法警察李瑞民(男),此人在海珠区公安分局任科长。

该学习班在4月10日时共非法关押15名大法弟子(6男9女),年龄从二十多岁到六十多岁不等。这批大法学员被关在这里之前,绝大部份已在别处(出租屋、酒店房间、派出所等)关押了2至6月不等。有的因派传单、上京证实法,有的则完全是被警察无辜从家中、单位中强行带走。大法学员被关期间的费用要全部自费。

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大法学员绝大多数都是一个人关一间房间,每人配两至三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监视,陪吃陪住,每天记录大法学员言行,禁止大法学员学法炼功。另外,房外通道还有多名警察、保安等人员昼夜巡逻。大法学员被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禁止踏出房门半步)、限制言论自由(禁止未转化的大法学员之间交谈,打招呼)、限制坐的姿势(禁止以单盘或双盘的姿势坐)等。房门上还装有“猫眼”小孔,便于警察、保安等人随时从房外观察房内情况。半夜这些人也是随时开门进房内监视。

该班原打算每名大法学员每月收1000元所谓的“办班费”;有工作的被向其单位索要数千元的“赞助费”;“伙食费”原打算高价预收,后因各方面人员反应激烈,“办班费”及“赞助费”暂时没有收,“伙食费”则按实际餐数收取。

该班除了向大法学员读一些诋毁李老师和大法的材料、放录像、给大法学员看歪曲事实的剪报等形式向大法学员强制灌输洗脑外,主要是找来几个从劳教所放出来的、已被转化的人,打着学员的旗号向大法学员散布邪悟,欺骗大法学员写“三书”。这些犹大有:王忠成(男)、徐晓(女)、谢衍君(女)、张碧文(女)、凌翔(男)等。请其他大法学员坚决抵制这些人的邪悟,消除在背后左右他们的邪恶因素。

该班逢周六、日为家属接见日。家属探视须提前到所属街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开证明,记录身份证,姓名,经批准后,带齐证明、身份证方可探视。见面时有工作人员在场监视。家属送去的物品须经严格检查。如大法学员家里还有其他炼功人,则不准其探视,除非已被转化。

关押期间,一名65岁男大法学员刘少波,于4月18日昏迷,大小便失禁。昏迷期间,该学习班工作人员互相推责任,拖延了一段时间才送医院。最后他于4月19日早上在医院去世。但医院检查不出任何原因,后来胡乱安上一个“糖尿病”的病因草率了结此事。

目前,该班还剩13名大法学员(4男9女)。有一名男大法学员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关押。

请世人关注他们的遭遇,让他们早日脱离牢笼,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