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无条件释放我66岁的父亲

——给中国江苏省委、安全局、公安局的公开信

【明慧网2001年5月26日】我父陈全昌,现年66岁,系江苏省东亭镇人氏。

四年以前,我父亲患有多种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及非常严重的肝病,因病魔缠身,我与弟弟及其他家人多次邀请父母亲到澳洲探亲,都因健康原因未能如愿。

97年父母亲开始修炼法轮功,满身的疾病神奇般的不治而愈了。

98年父母亲终於如愿来到澳洲与子女们团聚了,看到父母亲身体健康、精神焕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几岁,我们做子女的感到无比的欣慰。

2000年1月父母亲再次来澳与我们团聚,看到二老的身体与精神面貌比第一次来澳时还要好,我的许多东、西方的朋友们都非常高兴与他们聊天,大家都很开心。

令我们震惊的是2000年6月16日父母亲回国在上海虹桥机场下飞机时,竟被中国警方抓走,两天後母亲被释放,父亲被关押20天後释放,罪名是“修炼法轮功与海外人士勾结”。

2001年2月15日下午父亲再度被抓,并抄走传真机及我们在海外子女寄给二老的私人信件,至今未归还,父亲仍被关押。

两个月後由3名警察改在家中看管我父亲,却不准我母亲倍伴我的父亲,我母亲则住我舅父家由舅父担保看管。一次我母亲去探望父亲发现他老人家旧病复发已非常严重了,要求警方送父亲去医院。送医院后院方要求马上住院治疗,被警方拒绝了,理由是警局有医生,残忍的把我病重的父亲带回警局关押了起来。

在我父亲被关押期间我多次打电话与中国江苏省安全部门及公安部门联系了解父亲的情况都未得到准确的答复。

就在2001年5月9日下午1时(澳洲时间)却接到了父亲病危的消息,如同晴天辟雷,所有澳洲的亲朋好友们都震惊了,我父母亲从澳洲回国时身体非常健康,谈笑风生,怎麽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病危了,可想而知老人家受到了什麽样的折磨。

“五一”国际劳动节,收容所警务人员放假七天,他们把20名“被收容人员”关押在一间10平方米的小屋里不给放风,等到警务人员休完七天假後才把小屋的门打开,确发现我父亲已经不行了,在送往医院抢救时,老人家还被带着手铐、脚链,在医务人员强烈要求下,才取下带在父亲身上的手铐及脚链。

苍天啊!我父亲究竟犯了什麽罪,为什麽如此折磨一个年迈的老人,他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也是犯罪吗?我们怎能接受这种事实。

我在海外的所有亲属及东、西方的朋友们为之愤怒,纷纷表示:决不能容忍无理的剥夺人权与自由,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没有罪。

我和所有在海外的亲属及我的东、西方朋友们最强烈的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我的父亲,还他人权与自由、归还所有被警方抄走的私人物品及信件、归还我父母亲的护照,允许他们到海外与子女们团聚。

澳洲公民 陈芳芳
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