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冰的遗书

【明慧网2001年4月5日】 日前,在被迫害致死的山东大法弟子徐冰的遗物中发现的遗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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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人(徐冰、娄爱卿)于2000年12月20日晚,在青岛黄岛开发区“长江商厦”所在的繁华街段,张贴“真善忍,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洪法宣传品,于8点40左右,被长江路派出所民警抓住,带往该所,然后我俩被分开单独进行“审讯”。

“审讯”期间,该所王副所长为首带领十几个年龄二、三十岁的民警,分秒不停地轮番对我们进行辱骂、恐吓、殴打,长达48小时。民警们说什么:“打死你们也没关系,干死你也没有人知道你是谁。”“这是三楼,我敞开窗户你跳下去吧。”“你在这里不交代问题,影响我去搂着妞睡觉,风流快活。”特别是王副所长分别都对我俩拿出手枪子弹,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也不是没用它打过人,打你也没问题。”“我这个人很狠,没有人到我手不服气的。”“我不会让你一下子死,我会折磨你慢慢死。”“你不说,我们就没办法吗?我们有比国民党对付共产党更残酷的办法对付你们,把你们弄残废,弄死都没事,我们大不了离开这一行,去经商挣大钱。”等等,还用污秽语言骂大法、骂师父。

自我们到派出所后,就让蹲着,背着手仰头看着他们,不服从就扇耳光,用穿皮鞋的脚踢,用拳疯狂的打,踩头发,用烟呛我们,揪耳朵。始终不让合一下眼,开始时不让吃饭、喝水。

后我不堪忍受,头撞向暖气片,头部破6公分口子包扎后还被用手铐铐在铁椅子上5、6个小时之久。

该派出所真是邪恶的黑窝,至我们离开,还有其他功友在那里遭受非人的折磨,善恶终有报,他们终将得到应有的报应。

被潍坊奎文公安带回后,被送入奎文治安拘留所,等待我们的还不知是什么。

我们始终认为,我们证实法的行为没有错,不应该被关押、拘禁。绝食也未能唤醒他们的良知、窒息他们的邪恶。

我们坚信师父和法轮大法、修炼大法而被非法关押、判刑、劳教等学员终有平反昭雪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