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退休老干部黄丽兰被送精神病院惨遭折磨

【明慧网2001年4月18日】 黄丽兰,女,68岁,广东省气象局退休老干部。一生为人诚实、安分守己。因为学法轮功,2000年10月11日,一群公安便衣突然闯进黄的住宅,说要把老人带到公安局。黄问警察上门抓人要符合法律手续,请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什么也没有,强行将老人押下楼,推进已经停在门口的警车,送往广州白云区精神病院。此时,家中除了一个客人外,没有亲人在。也就是说他们在不让家人知道的情况下,押送老人到精神病院。

为了不让目睹上门抓人的客人告诉群众,公安执法犯法,竟然随意迫害无辜,将客人也押送到广州罗岗车站附近拘留一个多月。最后要他拿出600元人民币做交换才释放。

黄丽兰在精神病院被折磨的十分凄惨。公安干警私下向医院谎称:此人学法轮功,心理异常变态,扰乱社会治安,故送精神病院。一进医院,老人就被捆绑在椅子上整整一个下午,强行打针。打针后肚子痛了一夜。每天两次强行吃大量精神病药。一个从无精神病史,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假如吃过量的精神病药,就足以把人折磨致死。黄描述:初期药物反应是嗜睡,昏昏沉沉,呆若木鸡,看上去就象是精神病人了。连续不断地吃大量药物后,药物的反应和副作用更加明显,口干舌燥,嘴里干燥到一滴口水都没有。人一旦没有唾液,会使人难受到窒息死亡,一般人想象不到没有唾液的滋味。为了润湿口腔,只好不停地大量喝水,喝到肚子发胀,还是没有唾液。水喝多了,小便频繁,夜里老起来,连续失眠。老人意识到,可能会被邪恶迫害惨死,又不被世人所知。

后来单位(省气象台人事科)与公安分局交涉,促使公安释放老人回家。这时老人已经住院长达3个月,无任何诊断证明,进院出院只要公安人员说一声就行。这就是中国大陆法治、人权的实际情况。老人不在家时,公安人员肆意查抄老人的家,看见“法轮功”三个字,片纸不留。电话本,甚至连黄颜色的衣服都联想到法轮功,也要搜劫一空。扣押物品清单上承办单位是:广州东山区公安分局一科,承办人:许钜波,方国辉。

善良的老人恳请世人将她被折磨的情况,反映到国际人权组织,反映到国际法庭,控告这种无视人权、无视法律的犯罪行径。

大陆大法弟子
200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