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法轮功谴责酷刑和对女性追随者的虐待

【明慧网2001年4月12日】据法新社4月10日报道,法轮功精神运动的成员星期一在日内瓦说,在中国被禁止的该精神运动的女性追随者正面对酷刑和警察及劳改营官员的虐待。

国际法轮功人权协会的梅笆克缇娅(May Bakhtiar)和美国的一位法轮功代表周世宇(音译)告诉记者,违法行为通常不会受到处罚,有时甚至受到奖励。

他们说妇女们被殴打,用电棍电击,用烟蒂或烙铁烧灼,甚至在天气严寒时,被强迫一丝不挂地站在外面。

笆克缇娅说,在辽宁省的马三家劳改营,妇女们被剥光衣服后投入关押暴力罪犯的男牢房,男犯人被鼓励去强奸和虐待她们。

她指控说:“劳改营的官员还因为此种行为受到官方表彰,并被送往其他劳改营以将他们这种邪恶的手段传授给那里的人”。

两位代表说,官员和警察受到物质奖励,并被鼓励残酷虐待法轮功修炼者。

笆克缇娅说,政府没有为任何事故斥责任何人,最高当局命令警察可以打死修炼者而不负责任。

联合国“针对妇女的暴行”专家瑞迪卡库玛拉斯瓦米(Radhika Coomaraswamy)收到了许多涉及女性法轮功追随者的案例报告。她在今年一月份致信中国政府表达了她的关注。

在她提交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她说她还未收到中国政府的回信,并略述了大约40个案例。

中国多年来一直通过程序动议避过联合国委员会对其人权的谴责。但是美国决定下周发起另一个决议以力图谴责中国的人权记录。(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