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带我走向光明

【明慧网2001年4月11日】 我今年37岁,修炼法轮大法已三年。在学法中我不断地看到宇宙的真理,知道了人生的意义是为了返本归真。师父让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让我们做事先考虑别人,为别人着想。慈悲的师父教我们每个真修弟子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在几年的修炼过程中,我越来越看到自己的变化。

回想修炼以前的常人生活不知是怎么过来的,简直太苦太累,事事都不如意,觉得别人都对不起我,骂人是家常事,与丈夫打架更是常事,有点不顺自己心的事就大吵大闹,没完没了,与婆婆的关系也不好。那时的我,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什么也不差,抽烟、喝酒,也能挣钱,眼里也无人。后来丈夫提出与我离了婚,我带着孩子过,和婆婆住对门,还因为几件小事与婆婆吵了几回架。记得我与丈夫分手快一年的时候,因为自己心里不顺,就找理由与他打架,经过110调解也不行,最后回到家把丈夫的头打出血了才肯罢休。

过去,我做事我行我素,自以为对孩子很负责,怕孩子委屈受气,自己不惜付出一切地为孩子而活。可是孩子做一点不如我意的事,我就大发雷霆,把孩子吓的不行,还觉得自己这样是为了孩子好。

后来,学了法轮大法,使我有了极大变化。孩子对我说,他才觉得生活踏实了,心有底了,没有恐怖感了。可想而知,得法前的我处处伤害别人,而自己也不如意,感觉憋气、倒霉。现在我全明白了,一切的不如意全都是自己造成的,怨不着别人,只怨自己迷得太深、造的业太多,是伟大的师父把我从苦海里救了出来,用大法的法理把我的身体和心灵都净化了,烟、酒都戒了,脾气也改了,不再打架和骂人了。

提起吸烟真是害人害己,尤其过去我在公共汽车上吸烟,别人也跟着受害,可自己一点都不以为然。记得有一回,我在工作的地方吸烟,被检查员发现并对我说:你不知道商店内不准吸烟吗?我说:知道,可是就管不了自己。检查员说:那就交50元罚款吧!我心里想:这50元能买多少烟呀!没办法,谁让被他们发现了。交了钱之后,心里想:通过这50元罚款要是把烟戒了也合算,能省多少钱呢!可是想归想,做归做,不一会儿,又受不了了,还得抽。长期的吸烟,我的牙都被熏黑了,这哪里像个女人样啊!当时自己不是个修炼人,不觉得丢脸,还觉得挺好呢。后来学法,通过师父的不断点化与大法的威力,我才把烟戒掉,戒掉后再抽就真的不是滋味了!

我是生意人,得法至今,我共收到210元假币。有时我让周围的同行们看一看假币是什么样的,以后要识别一下,然后就被我全撕了,同行们很惊讶:太可惜了!我从法理中悟到并说:不可惜,因为我知道它是假的,就不能再害别人了,谁都不容易!

就这样,在不断的学法与精进中,我逐渐变得做事能够处处想到别人,与人为善,使得我周围的环境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我的婆婆经常说我和以前相比,简直像两个人似的,说师父真好、佩服,把以前那么不好的我改变成这么好的人,太了不起了!虽然我们现在已是两家人了,但相处得特别和睦!

我坚信大法,他带我走向光明。我要向世人高呼:

法轮大法好!

还我师父清白!

大陆弟子:小洁(化名)
200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