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信大法终有正过来的一天

【明慧网2001年4月10日】 我是99年4月得法的大法弟子,今年五十一岁。当我第一遍拜读《转法轮》时,全身热血沸腾。我被这部宇宙大法的法理所折服,深深的感到我所追求的真理找到了。我知道了人生的真正价值与生命存在的伟大意义。由此我如饥似渴地投入了学法和炼功中,仅两个月把我多年的病业(心脏间歇、脑供血不足、肝、脾、胃病)全部清理掉,每天只睡3-4个小时觉的我,却是那样的精神焕发,豪情满怀。就在此时,中央电台播出了一系列反“法轮功”的报道。我困惑、我压抑、我不理解国家为什么不让大法的法理深入人心呢?但我从来没有疑惑老师和大法,所以我依然学法和炼功。不同的是只能在家炼。后来我越来越觉得我做个好人、更好的人没有错,修炼法轮大法是我终生的荣幸,是光明磊落的,我要堂堂正正的做个好人。为什么做一个好人还要偷偷摸摸的呢?我毅然地去北京上访,讨个公道。从此带给我的就是一次又一次入狱、入狱、入狱……。

那毫无人性、没有了正念的警察挥舞着手中的电棍,恶狠狠、劈头盖脸地毒打大法弟子的一幕幕经常把我从梦中惊醒……我的心在颤抖,这是千古奇冤哪!

天安门广场上一个女警察,使出了她警校所学的招数,一个胳膊死死地夹住我的头,一只手拼命用报话机砸我的头,可是我还是不停地大声高呼:“法轮大法好”!于是她就用手撕、抠我的嘴。还不停地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

前门派出所一年轻的女警察和一名男警察,强迫我和女儿象犯人一样拿着自己名字的白牌子照相,我母女俩不从,他们大打出手,两人轮流对着女儿和我左右开弓扇耳光,煽累了,就揪着我们母女俩的头发往墙上撞,最后就把我们的手铐在背后,一个警察揪着头发强行照相。我们那种痛苦不堪、受尽屈辱的照片他们是不敢拿出去示人的。手印也是强行按上的,那一刻我才真正领悟什么是冤假错案。

在第二看守所期间,我认为我是炼功人我要炼功,强加给我的罪名我不承认,我无罪,绝食争取我做人的权利。由此招来几乎是两三天就提审一次,有一天提审了三次。姓张的所长审了我三次,打了我三次,每次都是揪住我头顶的头发抡转,用那恶毒的失去人性的大手煽我耳光,致使我的耳朵聋了两个多月,至今还有一只耳朵听不清声音。

我爱人听了我种种遭遇,又见到瘦骨如柴的我,泪如泉涌,胆小的他也决然进京上访,他不相信泱泱大国竟没有说理的地方。然而就这麽一位老实人因此被判了两年劳教,单位停发了工资,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了。女儿被学校监视上学,没有人身自由。

同时派出所勒令不准我在家露面,如果露面就还抓我。真是有理没处说,有冤无处申。难道国家赋予我们每个公民上访的权利不能行使吗?不!我们没有错,既然和平上访无门,我只有把真相写出来,让善良的人民知道,象我这样的遭遇,在大法弟子中千千万万。我们不反政府、不反国家、不反人民,上访是正当的、合法的,是政策对我们不公正逼迫的。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逆天叛道,使大法弟子失去工作,有家不能归。他是一个真正的罪犯。

我坚信大法终有正过来的一天。

大陆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