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安门证实大法之行

【明慧网2001年3月16日】 2001年2月27日,对我来说是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来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大法正名,向世人展示真理,来兑现我久远的誓约。

我在天安门广场打出“真、善、忍”横幅,高声喊着“还师父清白!”早已等待多时的便衣势如恶狼扑食一般扑了过来,抢走横幅,并凶狠地打我,要强拉我上车。我当时想:我是来证实大法的,我没有罪,绝不能让邪恶带走。我就双手拦住车门。这时有四、五个便衣用力打我、拉我、推我。我正念在心,四、五个粗壮的便衣很久才把我拖上车。上车后,我拉开车窗喊“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我想尽量多喊,多喊一声,窒息邪恶。恶警便衣们丧心病狂地打我。

到天安门派出所,把我拉到一个房间里,四、五个警察用警棍没头没脸地打我:一棍、一棍……我的头上起满了大包,眼睛也打得直冒金星。我告诫他们说:“你们这样打修炼人会下地狱的”,饱含了我对他们生命的慈悲和对他们邪恶行为的愤怒!然而一个便衣说:“我就是下地狱的。”他们一边打一边口出污言秽语“你们怎么不做三陪?非要学法轮功?”他们有多邪恶呀。这就是江泽民此时正鼓吹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难怪江氏被西方媒体称作“戏子”!

被打了一个小时后,我没有向邪恶低头,此时我脑袋起满了大包,眼睛也成了“熊猫眼”。但是我无怨无恨。他们又把我拉到丰台看守所。到丰台看守所,他们强制我照像、按手印。我坚决不配合,因我做的是最正的事。看到邪恶的表演,我才更深刻地理解到“神的愤怒”的内涵。

师父说:“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师父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我以绝食抗议邪恶的暴行。3月2日,全号的人都要我吃饭。我坚定绝食,他们就要强行灌食。到了晚上我就堂堂正正的炼功,向犯人洪法。

3月3日,我绝食的第4天,我被带到医务室,他们检查我的心律是30次/分。然后给我强行输液后,马上送我上火车,我知道,他们怕我死在那儿,耽误了他们的“前程”,停发工资。上车前警察还说:“别说你的伤是警察打的”。他们多么无耻呀!然而我要照师父的话:“目前它们迫害学员与大法,所有采用的行为都是极其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将它们的邪恶叫世人知道”(师父经文《理性》)暴露邪恶,窒息邪恶,救度世人。

大法弟子:杨宁(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