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六旬老人的护法修炼体会

【明慧网2001年2月8日】我今年61岁,97年11月得法。修炼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半身瘫痪、血管动脉硬化症、骨质增生等多种疑难病,修炼后不长时间就丢掉了药罐子,顽疾不治而愈,身体恢复到了健康状态,头发由白到逐渐变黑,精力充沛,精神饱满。同时按大法要求做好一切工作,道德在不断升华,退休后又被某单位聘请工作,在工作中我尽力尽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受到领导的赞誉。99年7月22以后,受到上边(政法委书记)的压力,他们对我说:你要不停止炼功就不能再工作了。我坚决要修炼到底,所以就失去了工作。当时看到国内各种媒体对法轮功的污蔑,不顾事实乱扣帽子,乱抓大法弟子,诽谤我师父,真令我痛心不已!我的实践告诉我:是法轮大法救了我,使我身心得到净化、道德得到升华,是李洪志大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良知告诉我:作为一个守法良民,一个法轮大法真相的知情者,要为国家和人民负责,我放下自我,站出来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的真相,因此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留了15天,而后,我就长期被软禁,在也没有自由了。

2001年元月,我冲破层层阻挡,冒着生命危险,走到天安门护法,喊出:“法轮大法好,李洪志师父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的呼声。当天得知在天安门被抓的群众有4000多人,正义的呼声在天安门此起彼伏,颇为壮观,震撼了在场的每个人。我和被抓的功友一样,遭到恶警的毒打,他们强行把我们拉到公安分局,再分到各派出所,在那里,他们使用各种手段摧残我们(包括老人和妇女)。恶警给我们脱光衣服在室外冻着,逼我们讲出姓名和住址。我几乎被折磨的昏倒过去。第二天,我被送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看守所的管教在背后指使犯人用各种手段殴打我、折磨我。那天气温是零下16度,他们扒光我衣服,用凉水浇灌我,我当时只念“法轮大法好”,“李洪志大师好”。心无杂念,放下生死。不管怎样的折磨我,自己都没有痛苦的感觉,冲凉水却越冲越热,毒打之后竟没有留下一点伤痕。我体验到了师父的洪大慈悲和大法的神奇威力。我悟到:只要一心想着大法,想着自己是来护法的,不想自己的得失和生死,就是纯净心态,就能面对磨难,坦然不动,就能护法到底,窒息邪恶。

这样17天后,我一直没有讲出姓名和地址。从看守所放出来时,管教和打我的犯人也改变了对我的态度。

以上有不对的地方请予以指正。

(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