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镇压中的父亲、母亲和小妹

【明慧网2001年2月6日】 费尽周折,历经5个月,2000年12月24日,我终于见到了被关押于大连劳动教养院的父亲。站在我面前的是苍白、瘦削但和善、慈祥的父亲。我几乎不敢相认,我那曾经容光焕发、面色红润、身体健壮的父亲怎么会被折磨成如此模样?

父亲今年56岁,不吸烟、不喝酒,身体一向很好。自95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更加健朗,平时连感冒发烧都没有,从没象此时这般瘦弱、这般憔悴。我震惊了,昔日的父亲170cm,140多斤,而如今站在我面前的父亲不会有110斤。握着父亲乾枯的手,看着父亲深陷的眼窝和那身脏得不忍目睹的衣服,听着父亲平静地讲他半年来的遭遇,我不能再沉默了。父亲只为了坚修法轮大法就被无辜关押折磨至此,我怎么能再继续沉默?我要将自己的经历与亲人们所受到的一切不公正对待的事实告知天下,请善良的人们来正确认识一下大法与大法弟子,辨别一下谁正谁邪。

99年11月份晚9:00多,当时父母已睡下,警察们突然闯进门来,不由分说强行掠走了挂在墙上和摆在桌子上的全部师父相片,并将母亲和小妹送交单位进行非法看管拘禁,不让回家,逼迫她们写保证不再修炼,母亲和小妹没有屈服。于是3天后母亲被放回,小妹在一个星期后被放回。

2000年1月12日父母和小妹与另外3人在楼前炼功被警察抓走,警察将他们带到派出所,没收了录音机和录音带,逼迫写保证未果,于是以“公开炼法轮功”的罪名将他们拘留15天。那时天真的我认为国家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定是他们不了解真相,我去向他们讲明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方法,是修真、善、忍的,我们修炼人在哪里都是做好人的,通过修炼能使身心健康,使社会道德回升,社会自然就稳定了。所以在1月17日,我一个人踏上了去北京的汽车,我要去天安门,去信访办讲明真相。然而19日我在天安门看升国旗时被抓,当时我看到有其他大法学员被抓被打。北京警察将我交给大连警察送往大连公安局在北京建信宾馆的办事处。这时我才知道全国各省市警察都已进驻北京,为的是抓上访讲清真相的大法学员。一个警察告诉我,只要一说是炼法轮大法的马上就抓起来,中办、国办根本不接待法轮大法学员的上访。

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起码在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得允许人说话,这有错吗?难道上访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了吗?无数大法学员只因上访就被抓、被打。我之所以没挨打是因为抓我的那个警察看过三遍《转法轮》。师父说过,只要你看过《转法轮》,即使你不能成为一个修炼的人,也会去做一个好人。那个警察告诉我: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可是现在国家领导人这样下达命令,……,否则就会失去工作。

听警察讲,各省市进驻北京的公安,他们的食宿、机票等各项开销都从大法学员身上出,视大法学员不同情况,他们随口喊价。只为了从中捞取更多的钱财,可以制订出各种措施。如进京上访的罚款多少钱;在火车站被抓的罚款多少钱等等。1月20日警察押我回大连,他们要去了我身上仅剩的136元,我当时还想,修炼人不能欠人家的,回去后我得还上欠的路费。却不知他们早已于19日晚找到我丈夫,恐吓、欺骗道:你妻子在天安门广场举着大旗,领一帮人对抗政府,你赶紧拿1万元钱,我们去把她领回来,不然我们就不管了,让她永远呆在北京。并向丈夫单位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借给丈夫5000元,另外又借了1000元,他们拿了这6000元坐飞机把我押了回去。当我被送到公安分局时,一个女警以为可以从我身上搜到钱,命令我脱衣服,恶狠狠地对我说;“我知道你们都把钱藏在裤腰里,快点拿出来。”我告诉她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她瞪着我说:“你骗谁?快点拿出来!你上北京能不带钱吗?”我告诉她仅有的136元早被押我回来的那个警察拿走了,她不甘心也不相信,在搜来搜去也没搜到的情况下才罢手。她看到我包里有一本《转法轮》一把抢去,我说:把书还我。她用书打我的头,嘴里还骂着脏话。她抓起我的头发使劲往椅子背上撞,边打边骂边喊人,《转法轮》掉在了地上,我拿起书双手捧在胸前。这时冲进来三四个警察,那女警仍抓着我的头发,嘴里骂着我,男警一边一个抓住我的胳膊,另一个冲上来打我耳光,一边打一边抢我的书,任由他们如何打、如何抢,我始终没放手。他们看抢不去,转而说,你不能把书带到看守所,我们替你保管,等你拘留出来后,我们一定还给你。我相信了,因为警察们口口声声说他们代表的是国家,不是个人行为,那应该说话算数了。谁知在我被放回后,我先后去了五次,他们不是不让我进门,就是躲,直到拿我书的那个警察因开车撞死人后逃逸被判刑7年,也没有还我书。

2月16日母亲和小妹要去北京上访,在火车站被抓,送到了大连市司法局戒毒所(这所本是为吸毒者设的强制戒毒中心,现成为他们关押大法学员的恶毒场所)。在路上两个警察就说:“又要有银子花了,不过你们俩可有苦头吃了。”在戒毒所里关押的全是大法学员,他们不让家属(同是大法学员的)见,逼迫大法学员写保证,不让炼功,看见了就打,母亲被他们打得嘴唇裂开,肿得不能吃饭,小妹看见了仅仅为擦去母亲嘴边的鲜血,就被警察将母亲和小妹的头使劲地撞在一起,俩人的头各被撞起一个鸭蛋大的包。某领导于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前来视察,看见母亲嘴上的血口,问:是不是上火了?赶快写了保证回家与亲人团圆吧。母亲回答是被警察打的,他们下意识地捂着嘴退出了房间,下午警察就全部换上便装。原来他们也自知警察不该打人,难道换了便服就不是警察了吗?就可以随便打人了吗?2月22日,母亲与小妹仍然没有屈服,警察在强行收取了5200元后将她俩放回。母亲通过这件事,更加坚信师父与大法是最正的,自己无论在任何压力面前都不会放弃法轮大法。我从这一件件事中更深地体会到这个世间最正的是师父与大法,破坏大法的一定是邪恶,我们无论在何种环境下一定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修炼者。

6月30日中午,警察再一次闯入家中,非法掠走家中全部法轮大法的书籍、录音带、录像带和有关资料,并带走父母和其他在场的6位大法学员,再一次投入“姚家拘留所”,以“在家中聚众炼法轮功”为名拘留15天。而父亲被他们打了一顿,连鞋都没穿,就被拖了出去。即使受到这样的对待,父母仍告诉我和小妹要按照修炼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别恨他们,他们在可怜地害自己而不自知。

7月6日晚,两名警察于8:30左右又一次来到我父母家,见家中除了小妹还有一位大法学员,就以聚众为由将两人带到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就送到姚家拘留所拘留15天。小妹因阻止他们拿走香港大屿山佛的照片与香炉,被其中那个年轻的男警毒打了一顿。他用脚踩在小妹脸上,只要一爬起来就再踢倒,抓着小妹的长发在地上拖,拳打脚踢直到小妹爬不起来,致其后背、两肋、臀部、大腿、小腿大面积淤血,头发大把大把地掉。打完后他反倒说小妹不善良惹他动手打人。真是没有人性的强盗逻辑!

7月8日我去拘留所看望父母和小妹,只因没钱点菜(在餐厅点菜,每盘一律20元,啤酒5元/瓶,饮料10元/瓶),刚跟父母说了几句话,还没见到小妹,就被一个女警恶狠狠地推了出来。那天我看到为了钱的那些穿着警服的警察的真实面目。

7月20日我在拘留所只看到了小妹,小妹没有流泪,平淡的诉说中,我知道我心目中那柔弱无比、一直需要我爱护的小妹已经长大了。她告诉我父母已于7月14日转到姚家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了。

7月28日,我丈夫看到我父母、小妹仍未被放回,怕我也会被抓,忍受不了警察对他的监控和实施的压力,更怕再次被敲诈,与我离婚了。我回到了父母家,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

8月24日,派出所通知我拿2000元钱接母亲,我凑足了2000元送到派出所,拿着母亲的释放证明书,我以为这回母亲可以回家了,谁知,他们又将母亲送到戒毒所(已更名为“教育转化中心”),在此之前的7月26日小妹已由姚家拘留所转至戒毒所。这2000元是送母亲进去的费用(教育转化费1000元,一月食宿费1000元),每个送进去的大法弟子都如此。

9月6日,被关押了2个月整的小妹终于回来了(在戒毒所42天,又收取小妹3000元)。无论是拘留所的大法学员还是戒毒所的大法学员都能在各种环境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在拘留所里,刷盥洗室和抹厕所等脏活累活全由大法弟子主动承担了,打扫室内卫生也是大法弟子抢着干。在监室内人多时,大法弟子把拖鞋、凳子全让给了其他人,自己则光着脚坐在地上。那时在戒毒所,警察们为达到转化大法弟子的目的由过去的毒打改为体罚。如睁眼脚尖与鼻尖贴墙站着、头贴膝盖弯腰90度蹶着、双手背在身后做蹲起、青蛙跳、在摄氏30多度的烈日下站军姿、围着院子跑步直到叫停、电击、强制看诋毁大法的录相、鼓动不明真相的家属站在他们一边、组织所谓的“帮教团”给大法弟子作报告等等。无论他们采用何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方式,真修弟子都经受住了这邪恶的考验,“大法与学员以真正的作为正法最伟大的修炼者的表现走了过来。”

回来后的小妹便由单位非法软禁,直至11月中旬以后才让回家。

10月11日,戒毒所通知我接母亲,让我交1000元,我以为母亲可以回家了,交完钱后,他们又以母亲不写保证为由拒绝释放母亲回家。

10月13日,派出所通知放我母亲回家,到了戒毒所,他们拿出母亲写的“师父好、大法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一定好好学法,好好炼功。”再次拒绝释放母亲。

10月19日5点,派出所又通知我去戒毒所接母亲,在警察拿着刑事拘留书,在戒毒所要收余下8天的餐费240元才放人的情况下,那名女警察竟这样告诉我:“你快打车去借钱,你要不交钱,今晚就不放你妈回家了。”而那时的我为了支付他们的敲榨,早已入不敷出,连一个月的生活费都成问题。如果不是大法弟子借给我钱,我早不知该向谁去借了。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了,只有向我要钱时,他们才会告知亲人在哪儿,而且为了要钱,可以不择手段,威胁、说谎,我真正看清了今天的警察,我从一次次受骗中失去了对警察的信任,他们的行为玷污了那庄严的国徽与那身警服,更玷污了自己的人格。

曾有一个警察问我,你有没有法轮章给我一个?我问他为什么要法轮章,他说:我戴着好抓你们炼法轮功的,我们有任务,限期内要抓一定人数,抓一个就奖励1000元现金,抓不够就扣。现在人真是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

更有甚者,为了抓大法弟子,他们用纸写下骂大法、骂师父的话,他们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等地让所有乘这些交通工具的人上车前照读,不读不让上车,立即抓起来。还有的人把写着师父名字的纸放在车门口,让上车的人踩上踩下,不踩的马上抓起来。还有的将大法弟子从家中骗到派出所,逼写保证,不写就送去戒毒所、看守所、教养院,甚至邪恶的马三家。总之,为了多得点钱,他们想出了无数邪恶、见不得人的办法。

在戒毒所,警察们的口号是“精神上打不垮你,也要在经济上打垮你”;在教养院,警察们的口号是“精神上、经济上打不垮你,也要在肉体上打垮你,即使都打不垮,也要折磨你,不让见亲人,断绝与外界一切交往,直到写出保证”(注意:让大法弟子写保证才是他们的目的和指望!)。而那所谓的判1年还是几年,只不过是幌子,不写保证,几年都不准备放。

11月30日,据说母亲被送进了教养院,被判2年,因为直到今天我也没有看到对父母作出以上判决的通知书,而且对于已教养的大法弟子,仍不允许家人探视。

而6月30日以后父母在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一直到教养院所遭受的更残酷的折磨我却无法得知。因为至今我仍无法见到父母。12月24日那日见父亲一面,是在百般无奈之下用800元买来的,半小时的时间,父亲没讲太多,只告诉我:现在好多了,因为体弱在12月份调到现在的大队,从早上五点半开始干活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以前在砖窑干活,那时累得晚上都上不去床……

我只能忍着泪静静地听……

以上仅仅是在我和父母及小妹身上发生的真实事件的部份概述,至于千百万大法弟子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与残酷迫害,我想你们有所耳闻目睹,不用我去说。

(大陆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