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太一般”的受迫害经历

【明慧网2001年12月6日】由于修炼法轮功,自99年7.20以来,国内所有的大法弟子都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是其中之一。每到“敏感日”,不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办“洗脑班”,就是公安、派出所半夜三更的电话骚扰,并且告知:上任何地方去都要向他们请假,剥夺了我们法轮功学员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2000年4月8~19日我们四位大法弟子步行去北京上访。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四人于20日返回。21日上午9点多钟到家。我们心想不会有什么事。结果11点半钟,派出所所长和一片警开着警车将我从我母亲家中强行带走。我说十几天没有洗澡,洗个澡、吃餐中饭再走,他们都不允许。带到警车旁,派出所所长对我说:“XXX在里面,不准跟她说话。”到了派出所,另两二位大法弟子也在那里了。我们四人被分开审问。恶警们使用了欺诈、威胁等手段,并于当晚12点将我们送往市拘留所,分别非法拘留15天,理由是:进京上访。在被逼迫缴齐了550元生活费后,才允许家人探望。而550元生活费每天早餐是头天的剩饭熬的粥与变了味的臭咸菜;中晚餐吃的是头天没洗干净的老包菜叶子(最外面几层黑绿色的)或小白菜煮的菜汤连一粒油花都没有。我们仅仅是想上访还未达目的,而且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就这样对待我们,真是目无国法,天理难容!

2000年720前,派出所、街道办又通知我们大法弟子办洗脑班,一共去了20人左右,每人强行交150元费用,由街道办主任每人开了一张收据。实际上每人只发了一只圆珠笔,一个练习本,最多也不足2元。有的学员家庭非常困难,象这样剥夺别人的养命钱是极不人道的。

今年2月底街道办又要给大法弟子办强制洗脑班,由居委会来通知,骗我们是开会。我去了一天就没去了。这样的事太多了。由于家人都是善良本分的百姓,承受不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给他们精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今年5月19日,由于受牵连,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6名恶警非法抄了我的家,夺走了我随身的一本《转法轮》及一盘炼功带。我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天一夜,被勒索3000元才放人。钱是我儿子交的,连一张收条都没有。

今年7月19日晚12点多钟,又是派出所的查询及电话骚扰。七八个恶警到各大法弟子家查询,怕我们进京上访。扰得大法弟子的家人都不得安宁。

两年来,这样的事一直不断。我的父母亲由于身体不好都在修炼法轮功。虽然都年近八十,他们同样也不放过。象我们这样被迫害的那是太一般了。几乎每个大法弟子都不能幸免,给我们每个大法弟子在精神上经济上都造成了极大伤害。希望世人都给以关注,迫害善良的一定是邪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