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帕瑟伯尼市嘉奖李洪志大师并宣布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1年12月6日】2001年12月5日,新泽西州帕瑟伯尼市市长莱特思(Letts)女士签发褒奖状,嘉奖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在改善人类健康和福祉方面所体现出的领袖作用和献身精神;同时宣布2001年12月5日为“法轮大法日”。

在该决议中,莱特思市长称赞“通过精神和身体的修炼,李洪志大师引导人们过上了更有意义的生活”,认为“帕瑟伯尼市和它的市民有幸能够拥有在全社区举办的旨在加深对生命和人类理解的法轮大法学习班”。

帕瑟伯尼市市长莱特思(Letts)女士签发的褒奖状全文如下:

帕瑟伯尼市
褒奖状

鉴于,李洪志大师将法轮大法这一基于古老智慧的身体、精神与心灵的修炼体系公诸于世;并且,

鉴于,通过精神和身体的修炼,李洪志大师引导人们过上了更有意义的生活;并且,

鉴于,帕瑟伯尼市和它的市民有幸能够拥有在全社区举办的旨在加深对生命和人类理解的法轮大法学习班。

为此,我,咪咪·莱特思 (Mimi Letts),帕瑟伯尼市市长,决定:宣布2001年12月1日为新泽西“法轮大法日”;同时决定,我们,帕瑟伯尼市市民,嘉奖李洪志大师在改善人类健康和福祉方面所体现出的领袖作用和献身精神。

市长:咪咪·莱特思 (Mimi Letts)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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