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大陆辩护律师在法庭的正义之声

【明慧网2001年12月2日】2000年,在法庭非法“审判”某大法弟子时,法院欲以其带头“围攻”省政府定罪,在法庭上播放了他与300多名弟子7.22后在省政府门前请愿的录像。律师站起来说,我对围攻一词有异议,并当庭播放了该市农民在省政府前示威架着拖拉机往里冲的镜头,他说从录像中看,与此相比,他们(大法弟子)很文明,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表达意愿,谈不上围攻。

在法庭非法“审判”另一名弟子时,辩护律师出示了对在天安门广场地铁出口处抓捕该弟子的警察的取证,当时,该弟子正准备前往人民政协上访,在地铁口,被该警察拦住,当时只问了她两句话“是不是从外地来的?”和“你是不是法轮功学员?”她答是后即被拘捕,送回当地后被关押多日。律师说:“是不是只要是外地来的,只要是法轮功学员走近天安门广场就应该被抓呢?”在场的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法官”在惊慌之下敲锤。

但是由于在江泽民集团的高压统治下,法轮功学员的法律尊严根本没得到保证,所有审判都是610在背后操纵,此二名学员最后还是被非法“判”了3年。但是此二名律师在压力下仍能有此正义之举,也应当归功于大法弟子家属智慧的讲清真相与摆放好大法与个人的关系。有位大法弟子的家属对已明白真相的律师说:“要为大法辩护。”律师也说:“法轮大法是清白的,就XX(大法弟子)来说,如果法官公正的话,应该当庭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