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集团下达密码电文对大法弟子进一步迫害

【明慧网2001年11月10日】在中国国有企业现在实行停薪留职的办法。我们这里是每年固定向单位交一千多元钱就可以离开本单位自谋生路,唯一的好处是可以保留工作籍。我本人对这份工作倒是没有什么留恋的。为了避免家人担心,不久前的几天我向所在单位申请停薪留职,准备去深圳换份工作。但是今天上午,我被分管单位的领导叫到单位党委书记办公室,目的是给我说明,不可能批准我的停薪留职申请。原因是我修炼法轮大法。不但如此,连辞职都不准。甚至要挟我说,如果我要回家必须有单位派人监控(我工作的地点离家有点远,一般一个星期才可以回一次),并且报销他们的车旅费。如果我不经他们允许“私自”离开工作单位,他们就立即报告公安局将我刑事拘留!据说这也是市公安局的指示。真不知道是哪来的强盗逻辑。

在谈话中,单位党委书记给我透露了一件事,目的是要挟我放弃修炼。他说中央下了密码电文,内容主要有四条(具体的我记不清了),但是有两条大概是这么说的:一是各地一概不准大法弟子离职,辞职,离开本地等,如有不从立即送刑事拘留。二是,凡是还在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立即送省举办的洗脑班,洗脑班结束后仍不放弃修炼的就送劳教。

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才是行政拘留,最多15天,可是对待无罪的大法弟子他们却要先刑事拘留(日期不限)再送劳教。看来邪恶真的是穷凶极恶了。估计这次是全国性质的妄图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行动,是恶势力穷途末路的无耻反扑,他们是不想让一个大法弟子有自由的工作生活的环境,不让大法弟子有人生活的应有的权利。

目前,我们单位的10余名大法弟子已经在8月份就被非法关押了大概有4名,而且不准接见,不准探视,就这么耗着,现在也没出来。临出门的时候,单位书记指示派出所所长下周前要报5名弟子去洗脑班(或者是拘留)。而他们对放弃修炼的人的无理要求是:写“保证”、“认识”和“揭批材料”。我们当然坚决拒绝他们的邪恶要求。

希望广大同修能正念对待,正念除恶,干净、彻底地破除邪恶势力的卑鄙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