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炼功老太太被判刑高达8年

【明慧网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1、辽宁本溪大法弟子丛福兰,女,66岁。于2001年3月2日被刑拘,同年4月25日被逮捕,于2001年8月31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以所谓的“利用X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有期徒刑8年。该大法弟子被指控为在2000年4月至10月间复印、传播法轮功传单4000余份。

2、辽宁本溪大法弟子周玉艳,女,60岁。于2001年3月2日被刑拘,同年4月25日被逮捕,于2001年9月3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于2001年9月3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以所谓的“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有期徒刑6年。该大法弟子被指控为在2000年10月间复印、散发法轮功传单1000余份,并在本溪市溪湖、彩屯等地喷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大字。

以上两名大法弟子同时于2001年8月29日开庭。法庭上我看到他们神态自若,面带祥和之意,以自己多年修炼法轮大法的亲身体会为大法、为自己辩护。他们在法庭上的一身正气,令邪恶胆战心惊,令亲人、朋友、同事、邻居佩服。在最后的辩护中,两名大法弟子的陈词是“法轮大法无罪!师父无罪!法轮大法好!我们修炼一修到底!”目前两名大法弟子正在上诉中。

3、另悉辽宁本溪大法弟子王丽娟、陈舒文已于2001年4月25日被非法逮捕(王丽娟于2001年2月19日被刑拘),目前已被起诉,正待开庭。

这是本溪市邪恶势力继99年7月以来对大法弟子迫害的又一次升级,在世人间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议论说:一个老太太炼功就被判刑8年,比刑事犯罪判刑还重,这是什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