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别再欺骗人了

【明慧网2001年1月18日】 10月16日我娘去了北京,从此以后我们兄妹3人就开始挂念我娘的安危,过了6、7天以后,有人去县公安局办事,在走廊见到了我娘被提审,我们才知道我娘被关在阜城县公安局,去探望时只允许我们把被褥及钱送了进去,不许我们见面。12月份才打听到我娘已被送石家庄第四劳教所。我们赶紧过去探望,未被允许,只送了200元钱给我娘,直到2000年大年初一接到劳教所打来的电话,告诉我们可去接见,赶到劳教所后,管教说:刚才因为你娘炼功,所以接见取消了,你们回家吧。我娘站那伸伸胳膊,坐下盘盘腿,这碍着谁了,碰着谁了,就给关劳教所不让见面。

我娘一辈子很苦,我爸去世早,修炼法轮功后,脾气变得好了,心态也变好了,村子里路上的沟我娘经常推着车子去垫平,我们说她别垫了,前边垫了,后边还得有人去挖开,娘说咱们再垫平不就行了,还我也干不了力气活,垫个沟还没问题。您想一想,这样做有什么不好,说上访就关起来,那宪法里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说去闹事,对抗政府,她今年58岁了能闹什么事,难道还想去挣个政府干部当啊?

我娘被非法关押劳教,我们家属连个通知都未接到,何提去上诉。2000年过了春天3月份,劳教所才通知我们接见,我们才正式见到我娘,我娘的脸有点浮肿,头发很乱,目光里充满了坚定,她对我说,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更没有犯法,我不接受他们的劳动改造,我已经被罚站有半个月了,每天十几个小时,我的腿都肿了,一摁一个坑。5月29日是接见日,管教说:“某某的家属今天不能见,你们以后也别带吃的东西了,他们的嘴不是吃饭用的,你给他也不吃”,“难道那不饿死了?”“饿死?哼哼!我们有的是办法还能让她饿死。”

我爷爷今年84岁了,走路都得别人去扶着,一直在惦记着我娘,每次接见后都要我们去给他讲一讲我娘的情况,这天说什么也得去劳教所看看,我爷爷流着泪恳求管教:让我见一见吧,我今年84岁了,她给判了三年,我现在是见她一面少一面了。遭到的还是无情的拒绝“不行”。到了下个月6月24号才允许我们见,问起了前几个月管教不让见的原因,我娘说:“它们打人,怕曝光。”

7月份我们被告知以后未接通知就不要来了。从8月份直到12月份,近半年的时间都不许我们见我娘,谁没有父母啊,哪个子女没有孝心啊,半年多了,都不让见,我们时时刻刻惦念着娘的安危,我娘是死是活,身体怎样,能不牵挂吗?能不着急吗?1月5号突然接到劳教所通知要我们为我娘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告诉我们:经医院检查你娘心脏方面不太好,需保外就医。我娘身体一直很好,很少得病,更没有过心脏方面的问题,半年不让见,现在突然提出心脏不好的通知,对此我们感到极度悲愤和无法接受。他们并且提出3个条件做为保证,什么遵纪守法、不上访,不去北京、定时向劳教所汇报情况和思想状况等等。遵守国家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何须保证,定期向劳教所汇报,这种关押的本身都是违法的,中间更无任何的法律程序,如何使我们心服,什么不上访、不进京,我们不能做出保证。她一个大活人,我们总不能天天看着她,把她锁在屋里,光许上个厕所的工夫就找不着人了,如何能保证得了。管教对我们说:你要不保证这一点,就不能放人,也就等于你们放弃了(反过来还讲是我们放弃的!)。

我娘自从炼法轮功后身心非常健康,我真心诚意地向中共中央总书记问一句,为什么你的公民炼功后身心健康了,法轮功要遭到取缔?难道1亿多炼功人都送到监狱有病了好吗?这就是你所愿意见到的结果吗?修炼的人没有争斗之心,更没有人争你的权位,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娘从来没有犯罪,更未触犯法律的任何条款,遭到这种迫害是极不公正和惨无人道的。信仰是个人的自由,基本生存的权利,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反遭如此对待,国法何在?人道何在?公民的基本人权都不能得到保障,还谈什么所谓古往今来人权记录最好的时期。希望政府别再欺骗人了;善良的人们,你们也快醒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