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镇平县迫害大法弟子事实录

【明慧网2001年1月10日】自1999年7月以来,河南省镇平县大肆迫害大法弟子,抄家、收书、劳教、拘留并强迫写"保证书",不准进京上访,并对上访的群众进行非法劳教、开除公职、罚款、拘留等,在拘留期间用邪恶的手段(刑具、高强度劳动)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企图强迫大法弟子放弃对大法的坚定信念,它们还监控大法弟子的私人电话,并不时到大法弟子家表示"关心"。大法弟子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下面是被迫害的部分大法弟子的简单情况

李秀普,女50岁,原镇平县玉器厂员工,99年7月因进京上访被镇平派出所拘留,1个月后取保候审,罚款1000元,10月份在家再次被捕,后被劳教三年,现关押于河南郑州十八里岗女子劳教所。

曾某,男,30岁,镇平县人。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后被抓判劳教一年。

李克铃,男,镇平县杨营乡农民。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被遣送回镇平拘留所,1个月后被判劳教2年。

孙国臣,男,镇平县人。99年10月进京上访,判劳教2年。

罗平,女,69岁,镇平县五金工厂退休职工。99年7月以后,她仍坚持大法修炼,以自身经历前后三次进京证实大法,均被遣回本地。因被拘留后坚持炼功,管教命犯人给她带十几斤重的大脚镣,还有让人站不了、蹲不了的"撑子铐"。当天罗平绝食抗议它们的恶行,就这样被铐到第4天,她的手臂已经肿得是平时的2倍,尽管这样,管教又命犯人用铁丝再拉紧"撑子铐",还说:"越紧越好!"它们见罗平一直绝食,便让几人按着她灌食,一个姓彭的所长说:"死了都没关系,马上送火葬场!"其邪恶程度令人发指。

姚某,女,40岁,镇平县人。99年10月25日进京上访被拘28天,罚款2000元。
2000年正月29日再次去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遣送回镇平。她在狱中每天要干至少10小时活,有时甚至彻夜不睡加班。因为不背监规,被管教命人戴上脚镣,因坚持炼功而带上背铐,在狱中绝食而被强行灌食。3个月后宣布无罪释放,但被勒索费用1600余元。2000年10月27号她第三次进京,被送到驻京办事处,后被功友领走。至今仍在北京为大法讲清真相做工作。

范汝珍,女,58岁,99年10月26日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27天,罚款2000元。2000年2月6日在进京上访途中被遣送回去。因坚决不写悔过书被拘长达3个月,在狱中绝食被强行灌食。后家人要求释放,被勒索1000元罚款。12月22日第三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地方带走,至今仍在磨难中。

魏花荣,女,36岁。99年12月25号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个月。2000年2月6日二次进京证实大法被带回本地,拘留了3个月,并罚款1000元。7月21日,魏在家被警察强行带走,摩托车也被公安抢走,家人不知其去向。2000年10月份进京证实大法被带走,11月左右被带回地方关押。

至今仍被邪恶关押的镇平大法弟子有:罗平、魏花荣、刘国芳、王荣、焦芝云、宋小平、王桂芳。

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声援和关注。强烈要求当地机关尽快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无辜大法弟子。

注:所有的罚款都没开收据。

镇平恶人录:
县公安局长:王丛旭,迫害王改芝的主谋。
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刘金冶,邪恶的代表,在南阳市不批劳教的情况下,上下请客送礼劳教了4人。
指导员:李进,邪恶的棒子,经常打骂学员;
干事:窦孔云,邪恶势力的骨干;
县看守所曹管教,(迫害王改芝的主要凶手);
县公安局总机:(0377)5951280,5921273,5923902;
县看守所总机:(0377)5928173;
县城关派出所:(0377)59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