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学员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呼吁信

【明慧网2000年1月21日】 联合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东营市的部分法轮大法修炼者,我们只是每天在一起学习《转法轮》,然后再去公园炼2个小时法轮功,没有任何组织形式,不收任何费用,都是自愿在一起。

我们学习《转法轮》,做一个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与人为善,做事先考虑别人,为社会尽责尽力,以苦为乐;同时,通过炼功,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

李洪志师父从来没有讲过炼功不吃药,也没有讲过什么地球要大爆炸,更没有对我们精神控制、收取我们钱财。李洪志师父只是讲了一个做好人的道理,讲了什么是真正的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1999年4月25日万余法轮大法学员去中南海合法上访后,就认为法轮功危害社会,决定铲除。于1999年7月22日将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在得不到任何证据后,于1999年10月26日硬是定为“邪教”。所罗列的罪名都是不成立的,都是捏造的。

我们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好人的人权在中国被削夺。山东省法轮大法学员赵金华被公安打死。我们请求联合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法轮功的大范围践踏人权行为进行调查,我们也愿意配合您们进行这项调查,还法轮大法真相于天下,还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和炼功自由。

联系电话: 0086-0546-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东营市部分法轮大法修炼者
200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