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明慧网1999年11月5日】故事1:某市一法轮功学员,9月份乘飞机到北京和平上访,途中,正遇航空公司举办的由航空服务员为旅客抽奖的活动,恰巧服务员为她抽中一份特别奖:即一张由北京至该市的返程机票。学员心想:太好了,又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弘法机会。她接过航空公司服务员的话筒,对大家说:“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应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这张机票不是我劳动所得,我不能要,谢谢大家!”说完,将机票退还给了航空公司,她的言行赢得全体机上人员的热烈掌声。但这样的好人,却因上京和平上访而被无理拘押15天之后才予以释放;而后,又因在另一学员家无故被警方拘捕15天;现又被转为刑事拘留,关押在大监狱。


故事2:一名修炼法轮功的普通妇女写下的一份“遗书”

老刘、全家及亲朋好友:

自从10月26日从各种报刊杂志上看到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以来,我心里一直很难受,我是一名法轮功的直接受益者,我为在有生之年有缘得此高德大法倍感荣幸,听消息说28号又要抓人,如果有一天我再次被公安局抓走,我这一次会大胆而又荣幸地告诉他们,我坚修大法的心不动,我还会明确地告诉他们,7月份公安局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分别三次把我抓进公安局,并抄了我家,是违法行为。在压力面前尽管我修炼的心是很坚定的,但未明确告诉他们,我坚修大法的心不动,为此至今心里深感内疚,我如若再进去,再不明确告诉他们,我太对不起李洪志老师了,恩师为我们受了那么多苦,给我们的太多太多,一分钱也不要,世上没有任何语言能表达我们对恩师的敬爱,对大法的热爱,我为这一部千年万年难遇的宇宙大法惨遭千古奇冤而万分心痛。我如再被抓进去,请不要为我担心,因为我们要做一个好人没有错,这也是你们有目共睹的;如需要我为大法献出生命我死而无憾,请你们不要为我伤心,也别给政府找麻烦,此据具有法律效益(备注:我们只想求得一个炼功的环境、看书的权力,真正能得到法律赋予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我们不参与政治,不给政府找麻烦,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没有错。)

大陆法轮功学员
1999年10月27日



故事3:警察的难处

由于某市不断有法轮功学员自发地到北京和平上访,由此引发了下面一段一名法轮功学员(原站长)与警察的对话:警察:你不能上北京去上访,如果有谁去了,你要告诉我们。学员:我不知道谁去了,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们的。警察:你要体谅我们,你们要再上北京去,查出来,我们就要挨电棍打、受处分,可能还要丢“饭碗”......说话间警察流下了眼泪。